2006年10月31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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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民鱼塘被毁起诉 法院立案九年未审
郭新磊

  安徽阜阳颍上县八里河景区,是被称为“天下第一农民公园”的国家级4A级风景区,更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环境保护“全球500佳”。在修建景区时,一个农民承包的80亩鱼池被毁,从而发生了合同纠纷。然而,法院立案后9年未开庭审理。

  10月18日,安徽阜阳颍上县八里河景区天空一片阴霾。靳亚章的鱼塘现在已成为景区游乐场的一个角落,巨大的“旋转风车”和各种游乐设施转移了游人的目光,没有人意识到游乐场与柳堤之间就是那片被拖了12年之久没有说法的被毁鱼塘。

 “他们根本不理合同规定”
  1993年,潘冲村出于发展的考虑,将该村一片面积约80亩的鱼池进行公开招标。30岁出头的潘冲村村民靳亚章顺利中标,获得了5年承包权。1993年3月30日,承、发包双方签订了鱼塘承包经营合同。
  经过一年多的呵护,80亩鱼塘生机盎然,肥硕的武昌鱼、银鱼、桂鱼在平静的湖水里繁衍。
  1994年11月8日,靳亚章外出办事,帮着看护鱼塘的哥哥匆忙找到他:“鱼塘出事了!”
  靳亚章赶到鱼塘后,眼前发生的一切使他惊呆了——村里的人扒开了鱼塘围坝,数千成鱼从缺口争相逃离,进入到旁边在建的八里河景区内。
  靳亚章找到在场的村支书质问原因。“当时他说是镇里安排的,他们根本不理合同规定。”靳亚章对笔者回忆道。
  在双方交涉过程中,鱼塘的缺口一直未能堵上,水流了一天一夜,直至露出塘内仅剩的鱼在泥潭中苟延残喘。

  即将致富的养殖户变成贫民
  随后一段时间里,靳亚章不断来往于村、镇之间,但得到的答复都是一级推一级,没有一个人为此承担责任,而原本签订的合同也被对方视为一纸空文。
  时任潘冲村村委会主任的潘敬会接受了笔者的采访。对于当时强行放掉靳亚章鱼塘的水,60多岁的潘敬会说:“强行收回靳亚章承包的鱼塘,不但少了每年的承包费,还要担上违约的名声,不过村里也没有办法,上级要求这片鱼塘必须收回。”
  当初签订承包合同时,潘冲村和靳亚章曾到颍上县公证处对合同予以公证,现在鱼塘被毁,发包方又拒绝履行合同责任。靳亚章决定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  经过现场勘查了解,1994年12月10日,颍上县公证处做出了《关于靳亚章与潘冲村鱼池承包纠纷的调查报告》。该报告书载明:(一)潘冲村违约,应赔偿靳亚章全部损失;(二)潘冲村应将该鱼池继续承包给靳亚章经营。
  拿到这份报告书,靳亚章聘请了律师,起诉潘冲村违约。同年12月20日,靳亚章向颍上县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,要求潘冲村停止违法侵权行为,赔偿经济损失,继续履行责任。但这份带着无限期望的诉状却石沉大海。
  “我找过法院,法院曾两次协调镇里,但最终没有结果。”于是,靳亚章开始不断到颍上县法院、颍上县信访部门要求立案,直至阜阳市中级法院。
  其间,颍上法院曾建议靳亚章直接到阜阳市中级法院起诉。“当时颍上法院表示这个案件没法处理,让我到阜阳中级法院,但我的诉讼标的额不足30万元,不能在阜阳市中院直接立案,只好又回颍上法院。”
  靳亚章坚持不懈地在县、市奔波了两年半,花销很大。1997年3月7日,颍上县法院最终同意立案。可此时的靳亚章几乎倾家荡产,已无法支付全额诉讼费。
  靳亚章从一个即将致富的养殖户变成诉讼费都无法足额交纳的贫民。后来,他凑了3000元钱,连同延缓交纳诉讼费的申请一起递交给颍上县法院。这一次,颍上县法院为其开具了收款收据并正式立案。
 
  法院立案9年不开庭
  从1997年颍上县法院正式立案后,靳亚章仍然在不停地奔波,因为法院仅传原告被告一次,诉讼状进入法院后就没了消息。
  为了推动案件审理,靳亚章几乎每月都到颍上县法院询问情况,但一次次失望而归。
  2003年2月19日,在靳亚章连续到阜阳市中级法院信访后,阜阳市中级法院做出批示,要求颍上县法院必须依法办理。但靳亚章没有等到颍上县法院开庭审理的通知。
  2005年11月8日,恰是11年前鱼塘被毁的同一天,阜阳中院再次批示颍上法院对此案未审的原因进行查报,但颍上法院是否查报,靳亚章无从得知。颍上县法院仍然没有此案开庭的迹象。
  2006年10月18日,笔者来到颍上县法院采访。该院称院长、副院长不是出差就是开会,经济庭庭长休假。
  
  赔偿申请石沉大海
  一件拖了12年的合同纠纷,到底是什么原因让法院如此难以处理?
  笔者在与众多知情者谈话中了解到,鱼塘的被毁与八里河景区的修建难脱干系。在当地许多老百姓看来,这片景区是王怀忠任安徽省副省长时带动兴建“形象工程”的产物,而靳亚章的鱼塘纠纷更成为遗留的难题。
  根据《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规定: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,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由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6个月;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。
  靳亚章对这条规定已烂熟于心,且常常出现在他的上访材料中,但纠纷发生12年,当事人双方仍未能对簿公堂。
  2005年6月,靳亚章向颍上县法院提出了赔偿申请,要求其承担不作为行为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。这份申请同诉讼状一样,石沉大海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 据《民主与法制时报》